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撤销和设立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5年1月8日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设立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该专门委员会受伍家岗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伍家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该专门委员会在伍家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伍家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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